为加强学院日常管理,落实大学“关于进一步严肃教职工劳动纪律的通知华电校人〔2016〕2号”的文件精神,严格教育教学工作秩序,更好地完成管理、科研、教学工作任务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执行学校“关于进一步严肃教职工劳动纪律的通知华电校人〔2016〕2号”文件规定。
二、要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(系、部)规定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;外出超过24小时(离开学校所在地)要向学院(系、部)备案,填写备案表。
三、教职工要严格控制病、事假,病假须凭医院的诊断书。3天及以内填写《黄金城网站登录首页请(续)假审批单》。4天及以上同时填写黄金城网站登录首页请(续)假审批单》和《我校请(续)假审批单》。
四、附件1为《黄金城网站登录首页请(续)假审批单》,附件2为《我校请(续)假审批单》。
五、本制度2008年10月制定,2016年3月修订。